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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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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于2023年4月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向东

企业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工程项目、8万吨/年含油污泥综合处置项目、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贮存仓库、预处理车间项目,在建项目为新建罐区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收集转运项目。

涉及有毒有害原料:废酸、废碱、废乳化液、30%NaOH、31%HCl、重金属沉淀剂 B、重金属沉淀剂 C、氧化剂、复合絮凝剂A、复合絮凝剂B、药剂配备用水

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固废

二、清洁生产前排污及处理措施情况

1、废气

(1)8万吨/年含油污泥综合处置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情况:

1)污染源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高含液含油污泥接收池暂存废气、回收油储罐废气、热洗车间废气、配料仓库废气、初级水处理单元废气、工艺水处理单元废气、导热油炉燃气废气、热能供应炉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进料单元废气、固渣包装废气及未收集的高含液含油污泥接收池暂存废气、回收油储罐废气、配料仓库废气、热洗车间废气。

2)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

有组织废气

①高含液含油污泥接收池位于污泥干化车间内,污泥干化车间采用机械通风,高含液含油污泥接收池暂存废气与回收油储罐废气一起引入位于2#危废贮存库西侧的除臭装置,采用酸喷淋+碱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直径1.8m、高15m的排气筒(P1)排放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 1 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

②热洗车间、配料仓库均采用机械通风,维持微负压;初级水处理单元、工艺水处理单元均采用加盖密封等方式将各类废气收集。以上废气均经1台引风机引入配料仓库东侧的废气除臭装置,采用“碱洗涤塔+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直径1.0m、高20m排气筒(P6)达标排放至大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③项目预处理过程的均质除杂装置、调质分离装置、工艺中水罐、油水分离器以及储油罐需要用热,项目生产用热由1台12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提供。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28m高、内径0.3m的排气筒(P7)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④热能供应炉废气采用“SNCR+烟气冷却塔+消石灰喷射+袋式除尘器”工艺设备进行烟气处理,然后通过直径1.0m、高28m的排气筒(P8)达标排放至大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 1 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

①进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进料单元废气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热解脱附固渣从渣仓中出料后直接进行装袋,该过程会产生粉尘。固渣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进行排放。

③未收集的高含液含油污泥接收池暂存废气、回收油储罐废气、配料仓库废气、热洗车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要求后,预测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情况:

1)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填埋场封场后排气系统废气。

本项目填埋的危险废物主要以污泥、焚烧残渣、废盐、含重金属类的工业废物为主,含有机成分很少,不涉及有强挥发性酸碱和有机物。填埋场排气系统废气主要是经过稳定化/固化处理后的进场废物产生的微量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氨和H2S,经排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由20cm高排气管直接排放。通过对国内同类安全填埋处置中心的类比调查,该类填埋物填埋后产生的恶臭类污染物极少,均由排气层收集后经场内排气管无组织排放。

2)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2#危废贮存库、废液罐区和污泥干化系统各系统产生的 废气经1台引风机引入位于2#危废贮存库西侧的除臭装置,采用酸喷淋+碱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直径1.8m、高15m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至大气;1#危废贮存库、物化、污泥处理车间各系统产生的废气经1台引风机引入位于1#危废贮存库西侧的除臭装置,采用碱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直径1.8m、高15m 的排气筒(P2)达标排放至大气;焚烧系统破碎废气、料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理,焚烧后的烟气经“SNCR 烟气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臭氧氧化脱硝+湿法脱酸+湿式电除尘烟气”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高为50m、内径1.2m的烟囱(P3)排放;稳定化/固化储仓上料时产生的废气经各自仓 顶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稳定化/固化车间内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尘罩收集后由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为15m、直径0.8m的排气筒(P4)排放;湿渣干燥机在干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气经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排灰管排入缓冲仓经冷却输送螺旋输送至干渣装袋机,进行填埋处置,颗粒物经收集后的65℃废气富含氧气,全部进入焚烧线回转窑炉,经焚烧线环保设施处理达标后烟囱排放。

(3)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贮存仓库、 预处理车间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情况:

本项目废气经2台引风机引入除臭装置,采用“碱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直径2米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至大气。

2、废水

(1)8万吨/年含油污泥综合处置项目废水产生及治理情况:

①污染源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配料仓库的废气除臭装置碱洗塔外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热洗车间废水、废喷淋液、冷凝液、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②治理措施

废喷淋液、冷凝液经工艺水处理单元处理后全部回用至喷淋塔,不外排;热洗车间废水经初级水处理单元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配料仓库的废气除臭装置碱洗塔外排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一起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及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起经厂区内污水管网排至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神仙沟。

③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高含液含油污泥接收池、高含固含油污泥堆场、热洗车间、热洗车间初级水处理单元及污水池、热解车间工艺废水处理单元等,如果防渗工程不到位或发生破损,物料或废水泄漏进入地下水,将会造成污染。

④治理措施

采用优质设备、管道、管线,从源头降低污染的发生;参照《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国家颁布的污染控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只需用素土夯实作为基础防渗层,不需额外采取防渗措施;开展地下水监控,监控及时准确掌握泄漏情况并加以修复,降低对地下水的影响。

(2)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废水产生及治理情况:

本项目一期填埋库区共3个填埋区域,每个填埋单元设置主、次渗滤液收集管,每个区域设置1个集水坑,集水坑内衬防渗膜。二期填埋库区及三期填埋库区各6个填埋区域,6个集水坑。本项目填埋库区日均产生渗滤液量为9660×1%÷365=0.265m3/d,渗滤液经HDPE排水板收集到渗滤液收集支管、主管,最终进入集水坑。通过电动隔膜泵输送至渗滤液调节池,最终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本项目尾气冷凝器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全部蒸发损耗,废水主要为蒸汽凝结水及废气冷凝水。蒸汽凝结水产生量为4226.4m3/a,回用于软化水系统;废气冷凝水产生量为2880m3/a,经废水箱收集后,经废水泵排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有物化车间排水(废酸碱处理产生的除盐废水、废乳化液处理液、废酸碱处理过滤系统的滤网冲洗废水)、污泥干化气体凝结水排水、焚烧系统排水(除盐后的洗涤塔喷淋废水、湿式电除尘器冲刷废水)、1#危废贮存库的废气除臭装置脱酸塔外排水(除盐后)、2#危废贮存库的废气除臭装置脱酸塔外排水(除盐后)、开工锅炉排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化验室排水。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量为480m3/d,项目日排水量为129.84m3/d,采用“气浮池+氧化池+中和 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后排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固废

(1)8万吨/年含油污泥综合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如下:

①初级水处理底泥、工艺水处理底泥送入本项目预处理系统的调质分离装置进行处理,工艺水处理回收油相进入预处理系统储罐进一步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污泥池平台分选杂物、振动筛分选杂物、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纤维球、废多介质过滤滤料、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送至焚烧车间焚烧处理;

③灰渣收集至稳定/固化车间处理后,运送至填埋区安全填埋;

④热解脱附固渣暂存于在建项目2#危废贮存库西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⑤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设计和施工,不外排,满足“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固体废物处置原则。固废处理及处置情况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东营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干渣和铁屑,铁屑集中收集后外售用于金属冶炼,干渣装袋后自行填埋处置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焚烧系统产生的飞灰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送填埋区填埋处理;废酸碱处理产生的污泥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送填埋区填埋处理;废酸碱处理过滤系统产生的废滤芯送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废乳化液处理产生的污泥送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送焚烧系统焚烧处理;三效蒸发器产生的固体废盐送填埋区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污泥干化系统干化后送焚烧处理。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消耗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巡检,确保设施和物资完好、有效,并随时可投入使用。

公司已完成《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厂区内各类风险事故制定了应对机制,并加强了日常培训及风险事故演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祥海

联系电话:18696727520


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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